保障措施
发布日期:2018-06-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实验教学中心保证措施涉及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等多个方面。实验中心是开展科研事业的基础,是开展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的重要保证,科技的发展需要实验室作为支撑。随着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实验中心的规模和层次不断提升,实验中心的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实验中心保障措施的健全成为反映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实验室保障措施是一项涉及面广、环节多、关系密切的处于动态与发展的系统工程。它包含有:建设保障措施、使用保障措施、仪器设备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
1、实验中心建设保障措施
实验中心建设保障包括硬件建设保障和软件建设保障两个方面。硬件指的是实验室环境、实验设备等;软件保障措施包括健全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培养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高素质的实验室技术人才等。建设实验室时应按照房间结构和实验室未来功能要求,布局实验室给排水、电路、实验台等,使实验室布局合理,便于开展实验课和科研项目,还应综合考虑各种特殊仪器的要求,如准备安放大功率用电器处单独铺设一条专用电线等。电源的选用、布线方法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
2、建立管理制度保障措施
为了使实验室的有限设备发挥作用,要不断建立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使实验室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职责严明。例如机械系教学实验中心制定了《机械工程系教学实验中心实验教学安全规定》、《机械工程系教学实验中心教师及实验人员实验守则》等,均为基本和必备的管理制度。各项制度保障措施对加强实验室的建设、管理起着积极的作用,使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化,保证实验室有条不紊,按质按量完成。
3、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措施
仪器设备是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其完好率对提高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应根据实验室自身科研方向和学科发展来制定选购仪器设备的计划,不盲目、短视;根据需求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及经费能力量力而行,既要实现经费的高效使用,又要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作。对欲购置的仪器设备要本着先进性、实用性、可维修性以及价格合理和后期服务良好等原则进行选购。建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档案,将购置之日起的原始资料(设备购置合同、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发票复印件等)、检定证书、使用维修记录全部归档,有利于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检测仪器始终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应避免“重购置、轻管理”现象,科学有效地管理是保证仪器设备发挥使用目的的重要措施。所有仪器都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其管理人员需熟悉仪器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防霉、防嗮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原因、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使用必须先熟悉仪器性能和操作规程,经保管人同意后方可开机使用,遇到仪器不正常情况,必须立即告知保管人,并及时登记和妥善处置。因操作不当引起损坏时,应予以赔偿并负责修缮。每台仪器设备旁应有使用登记表、操作规程及使用注意事项。
4、安全卫生的保障措施
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建立学院、系、实验室、实验人员四级管理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
学院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院级领导机构。院长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各系主任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主任(或主管实践教学的副系主任)担任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室专职实验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各系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及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队伍;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定期、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本实验室专业、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本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安全与环保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本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报告、警示,组织落实隐患整改,配合做好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各系至少设置一名正式教职工为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简称“安全员”),负责协助本单位具体落实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实验室人员(包括学生)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理、实验室安全相关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教学服务中心负责教学类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及规章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检查。
根据我院现阶段专业设置特点,将全院实验室大体分为机械类、电子类、其他类三种形式。(一)机械类实验室。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土木工程等专业涉及机械设备的实验室。该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包括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二)电子类实验室。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通讯工程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计算机、电路板等的实验室,也包括公共机房、各专业设立的机房。该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是带电导体上的电能,如人员触电、电路短路、焊接灼伤等。(三)其他类实验室。主要包括社科类、艺术类专业相关的实验室或实训室。该类实验室的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用电安全风险。
结合目前我院实际,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院建立并试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和专业的特点,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积极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平台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应面向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特别要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
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不得将实验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当中;实验废弃物应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包装和标识,及时送往相应的收集点进行无害化处置。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一)各单位应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对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二)各单位应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教学活动。国家规定的特殊仪器设备和岗位需持证上岗。(三)对于自制自研设备,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水电安全管理。(一)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三)空调、计算机、电热器、饮水机等设备不得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开机过夜。(四)严禁利用实验室电源对电动车电瓶充电。(五)实验室应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管理。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配置相应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并做好设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等实验器材或化学试剂的实验室,必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才能开展实验。
实验室内务管理。(一)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于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责任信息牌,做到责任到人、台案到人、仪器到人。(二)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保持室内环境整齐清洁。(三)实验室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四)实验室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门禁)管理,严格设置门禁权限,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五)实验室严禁吸烟、烹饪、进食,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开展娱乐活动等非实验性活动。(六)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二级单位须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事故所在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一)二级单位须建立实验室安全督查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二)二级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台账,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三)教学服务中心负责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被检查的二级单位须积极配合。
安全隐患整改。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学院将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实验室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实验室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所在二级单位、保卫部、教学服务中心及时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积极进行防范和协调解决。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年度安全综合治理评优、系(部)考核、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5、教学质量与监控的保障措施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自我约束和发展能力的基本保障。
学院自2004年成立伊始,就成立了以时任院长李能贵教授为主任的教学督导小组,开始对教学工作全面督导与监控。2008年督导组换届,成立了以朱继洲教授为组长的城市学院第二界督导组。2013年成立了以陆丽娜教授为组长的城市学院第三届督导组。各界督导组专家发挥了自己的专长,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与此同时,学院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教育教学改革研讨活动,坚持每学期进行其中教学检查,坚持学生评教,对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些为建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坚持全员育人的思想,建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特做如下规定:
(一)建立二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领导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全院教学安排、教学组织、教学运行、教学检查,完成院级层面教学质量监控。
系主任是本系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是系级教学质量检查小组组长,完成对本系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
二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现“院长挂帅,分层管理,全员借入,全面监督,切实保障”的要求。
(二)建立学院的教学督导制度
成立学院专职教学督导专家组,对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学院的教学、教务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定期向学院提出工作报告。
(三)建设新教师教学上岗认可制度
学院新任教师上岗(开课)前必须通过由系、部组织的试讲考核,试讲合格允许讲解部分章节,否则,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熟悉课程内容,掌握教学方法,取得授课资格。
(四)坚持课堂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及评价
评价由学生评教、督导专家评教、同行互评三部分组成、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质量常规检查,组织学生评教;督导组专家、院系领导、首席教授定期或不定期随堂听课,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采取措施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
总结历年青年教师授课的经验,坚持每年一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每年组织一次学生评选“最受欢迎的基础课教师”活动,给青年教师以激励,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建立“导师制”,给每一位青年教师安排一位教授(副教授)作为导师,对其思想、业务予以全面指导。
(六)建立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院的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执行多年,对稳定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坚持执行,并结合实际进行修订。
(七)职能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要职责
1.教学服务中心
(1)负责各主要教学环节管理流程、专业建设管理流程、教学改革流程的制定;
(2)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发挥教学质量监控的牵头作用;
(3)落实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
(4)负责教学改革目标的确定;
(5)组织进行对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过程(教、学、管)的调控;
(6)收集、分析、整理有关教学工作的信息、资料、数据;
(7)组织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8)负责校内教学评估的组织工作
2.各系、教学部
(1)根据学院的目标确定本部门的人才培养;
(2)根据学院制定的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制定本部门必要的质量标准或标准的细则;
(3)安排专人负责本系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教学工作的信息、资料、数据;
(4)做好教学工作信息的反馈工作,并根据有关的反馈信息对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调控。
(八)质量监控结果的使用与处理
1.对各系(部)、各只能部门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
2.在整改工作中,学院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实行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共享制度。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在教学、人事、学生管理等部门共享。
机械系实验教学中心
201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