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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机械系

文件编号

XJTUCCJ 205-1

编制时间

2019.12.18

实验室安全规定

版本号

1

页 码

1/1

 
一、 使用实验室,要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二、 仪器设备使用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不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以免损坏仪器设备和造成意外事故。
三、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设备。
四、 实验室人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完备性和技术状况是否良好,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移动消防设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 使用动力机械、电炉、高温烘箱、马福炉等大功率机电设备时,要有人值守,监管人员严禁离开实验室。
六、 易燃及有毒物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并记录使用情况。不要将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倒入下水道。
七、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吐痰、喧哗、嬉闹、乱丢废弃物。
八、 实验室钥匙专人管理,重要仪器设备房间的钥匙不得外借。
九、 外单位人员需使用实验室的,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在本实验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仪器、设备。
十、 凡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的,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承担相应责任。